兒媳給3萬5生活費,沒一句感謝的話,閨女買500塊錢禮物卻樂開花

朋友自述

我老公有個姐姐離婚了,家裡兩個孩子,他還有個妹妹,也結婚成家了。
公公婆婆七十多歲生活在農村,這些年我們每年給婆婆25000塊錢生活費用於他們的日常開銷。
如果他們平常生病打針住院的話這錢另算,都是我們家出。

公公一個人有點退休金,不太多,一個月1000多一點,平常還跟其他人去做工,有時候一天能掙兩三百塊錢,家裡還種了十幾畝地,我算了一下他們每年大概收入3萬多塊錢,只多不少,加上我們給的2萬5,這在農村生活足夠了。

過年前老公問我:「今年給老頭老太太公多少錢生活費?

好像這些年沒給漲過,能不能給加點?」

「加點唄,加1萬,給多了他們也花不了,以後他們不還得靠咱們嗎?

咱們還得做好買房子的準備。
」我答應的很痛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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